操作简单就不管?卫生监督基层执法人员关于打耳洞属于医疗行为的困惑

近日,湖南省卫健委对于《市场上的“打耳洞”是否与“穿耳孔术”一致》进行官方回复,明确穿耳洞的医学名称为"穿耳孔术",属于美容外科一级项目,属于医疗美容范畴,需要医疗资质才能开展。某自媒体转发后,有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回复:
“作为基层卫生监督,强烈反对打耳洞激光脱毛这类纳入医美,原因一是操作无难度,一般人简单学习一下就可利用机器操作,不需要经过五年医学学习,二是目的不为疾病治疗,多数仅为装饰或好看,与健康没啥关系,三是极易被职业投诉人利用,处罚也面临小过重罚,基层执法难度大,四是与社会普遍认知违背,极少有人去医院挂号说打个耳洞……”
笔者理解基层执法的辛苦,也尊重每位基层执法人员在一线摸爬滚打积累的真实感受。但恕我直言,这些理由每一条都经不起认真推敲,且暴露了很多基层执法人员对医疗监管本质的误解。
 
“操作无难度,简单学习即可”是对“医疗行为”最危险的降维打击
这个理由的核心逻辑是:因为简单,所以不该管
静脉穿刺难不难?肌肉注射难不难? 这些操作同样“简单”,一个护士培训几天就能熟练掌握,但为什么法律要求必须由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操作?同样,在医美行业,机器水光难不难?没有任何难度。老一点儿的机器把注射枪按到脸上,踩一下脚踏就能注射完成;新机器直接自感应注射,你要做的动作仅仅是把注射头按部就班地按在脸上没有注射的区域。
但,简单不等于安全,操作门槛低不等于风险可控。
打耳洞的本质是穿透皮肤屏障、形成开放性创口的侵入性操作。街边小店多缺乏无菌操作环境,器械不消毒或仅用酒精简单擦拭,多人共用耳钉枪、穿刺针。消毒不彻底的器械,很可能成为乙肝、丙肝、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媒介。
现实中,济南一名18岁女孩在商场打耳洞后,耳部反复发炎红肿,几天后高热不退,到医院一查——肝肾功能均受到损害,并伴有颅内感染。(2022年中国家庭报报道)
“目的不为治病,与健康没啥关系”是对健康最狭隘的理解
这个理由的核心逻辑是:因为不为治病,所以不该管
但,疾病预防本来就是医疗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:基本医疗卫生服务,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……采用适宜药物、适宜技术、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、诊断、治疗、护理和康复等服务。
打耳洞如果操作不规范,很可能导致感染、出血、疤痕增生、耳廓畸形、甚至血源性传染病传播通过规范操作来预防这些伤害,本身就是医疗行为的重要体现。
你说这些“与健康没啥关系”,那么:
一个因打耳洞感染乙肝病毒的人,她的健康有没有被损害?
一个因耳洞感染导致肝肾受损,并伴有颅内感染,她的健康有没有被损害?
医疗行为从来不等于“治病”。 预防疾病、避免伤害、保障安全,同样是医疗的核心价值。法律将打耳洞纳入医美监管,恰恰是因为它们“与健康关系极大”,而不是“没啥关系”。
“极易被职业投诉人利用,小过重罚”是把执法困境归咎于法律定性,搞反了因果关系
这个理由的核心逻辑是:因为执法难,所以不该管。
笔者完全理解职业投诉人批量举报给基层执法带来的压力。但这种困境恰恰说明问题,而不是否定问题的理由。
职业投诉人之所以能利用这一点进行批量举报,根本原因正是因为大量生活美容机构在违法经营。如果这个行业本身是合规的,职业投诉人何来“利用”的空间?
至于“小过重罚”,我们要搞清楚三件事:
第一,处罚的不是“打耳洞”这个行为本身,而是“无资质开展医疗行为”这一违法事实。 无证行医的危害,不因收费高低而改变
第二,“过罚不当”可以通过执法裁量来矫正,但不能因此否定监管的必要性。执法实践中已经有灵活处理的先例。 深圳一家美容院因打耳洞收益仅46元,原定罚款2万元,执法部门最终酌情调整为2000元(2026年南方都市报报道)。
第三,如果因为“执法难”就放弃监管,那谁来为那些因感染、留疤、甚至感染传染病的消费者负责?
“与社会普遍认知违背,没人去医院挂号打耳洞”是用“现状”否定“应然”,逻辑上站不住脚
这个理由的核心逻辑是:因为大家都不去,所以不该管。这恰恰是问题的根源,而不是放弃监管的理由。
 
公众认知的偏差,正是我们需要通过普法、执法去纠正的。如果因为“大家都不去”就放任不管,那法律的尊严何在?公众认知是可以、也应当被教育和改变的。执法者的职责不是迎合错误认知,应该是引导正确认知。
更何况,去正规医疗机构打耳洞并不是什么稀奇事。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医院、门诊部,都可以合法开展穿耳孔术。不去正规机构,不是因为“不需要”,而是因为消费者不知道、经营者也不告诉——这正是监管需要发力的地方。
结语
笔者理解基层执法人员的辛苦和劳累,尤其是年终年底职业打假人批量投诉、批量举报时的焦灼。但不能以表面的“基层执法困境”,掩盖其本质上“因为执法难,所以不该管”的鸵鸟心态。
法律的价值,恰恰在于当一件事情有风险时,设立规则来保护公众。如果因为“操作简单”就不管,因为“与治病无关”就不管,因为“执法难”就不管,因为“大家都不去”就不管……
那还要卫生监督做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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